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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五届“东北法治论坛”论文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13:02:15 来源: 

根据中国法学会统一部署,由中国法学会指导,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一区法学会共同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五届“东北法治论坛”拟于2020年8月中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就本次论坛征文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和分论题

 题:东北地区法治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

分论题:

(一)结合东北地区实际,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

(二)法治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作用机理;

(三)法治环境与营商环境的关系;

(四)法治环境欠佳对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负面影响评估和评价;

(五)熟人社会对法治环境的负面影响;

(六)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什么能聚人聚财。

二、征文要求

(一)请围绕主题和分论题撰写和提交论文,着重但不局限于规定选题范围。征文具体题目自拟,鼓励从不同学科针对不同问题进行研究;

(二)已公开发表或已在其他法治论坛获奖的论文不得再次投稿;

(三)论文切合主题、论证充分,文稿字数50008000字之间;

(四)征文应理论联系实际,有学术创新性或观点独到性,复制比严格控制在30%以下;

(五)请在论文标题之下、正文之前标注作者姓名,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称职务、学历学位)并附作者的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正文要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行距22磅,上边距3.7厘米、下边距3.3厘米、左右边距各2.9厘米,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  ),各级标题按规则排序,即一、(一)、1…… 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三、论文评奖

(一)省法学会按照所征集论文总数的15%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中国法学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二)除初评论文外,在所征集的论文中再评出15%的论文,随同未获得中国法学会终评一、二、三等奖的论文,作为优秀奖获奖论文;

(三)设优秀组织奖1个;

(四)获奖证书由黑龙江省法学会统一制发;

(五)获一等奖论文由中国法学会统一结集出版;

(六)三等奖以上获奖论文由黑龙江省法学会结集印发论文集;

(七)对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论文,省法学会将进行梳理和提炼,形成要报或简报报送中国法学会、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

本次征文时间截止到2020年715日。请各市(地)法学会、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省直政法各单位法制研究机构、有关高校法学院(系)、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省法学研究所、我省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将征文统一发送至黑龙江省法学会电子邮箱:hljsfxhyxlwp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东北法治论坛征文”字样。联系人:关冰,联系电话:(045158006133。

 

黑龙江省法学会

2020年5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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