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绥化市法学会始终以服务保障“法治绥化”为己任,立足区域实际,积极探索法学会发展新路径,不断强化县级法学会建设。特别是在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后,绥化市坚持以加强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为重点突破口,迅速启动落实,通过实施“三大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强化领导确保有章可循。绥化市委高度重视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市委书记曲敏亲自批示:“坚强的法学会建设十分重要、也极为迫切,要切实抓好中央文件的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按照市委批示要求,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法学会及市直单位法学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做好法学会换届和组织建设工作。其中,特别要求没有成立法学会组织的县(市),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组织召开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并至少建立2个法学研究会;尚未落实编制的,要积极申请解决专项编制,确保实现“有人员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目标要求。市委还将法学会建设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有力促进各地法学会建设任务落实。
——精准突破培育典型样板。市法学会选择了离市区最近、抓落实最快的庆安县作为重点扶持地区,指派有经验的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就法学会组织建设、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等进行全方位指导,极力打造典型样板。庆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法学会工作,先后3次听取工作汇报,特为县法学会再增1个行政编制。目前,庆安县为法学会配备了1名专职秘书长、1名专职人员共2个行政编制,划拨了专项经费,优选办公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为法学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基本保障。6月10日,庆安县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视频形式召开,主会场和分会场共有全县80余名法律界代表参加会议,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韩鹏代表市法学会到会致辞。会议选举产生了庆安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兆丽当选会长。
——以点带面全力组织推进。6月12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庞洪峰主持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听取了庆安县推动法学会组织建设做法,要求其他县(市、区)充分学习借鉴庆安县经验,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抓紧推进本地法学会的成立和换届工作,抓紧推动全市县级法学会组织实现全覆盖、无死角。会后,全市各县(市、区)迅速行动,全面拉开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的序幕,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