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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学会举办民法典与法治黑龙江建设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0-06-13 09:18:13 来源: 

6月12日,省法学会举办民法典与法治黑龙江建设研讨会,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十四次集体学习会精神,就民法典的时代价值和对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建设的重大意义,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民法典,更好地为龙江法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等议题进行研讨。省法学会会长徐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所属民法学、婚姻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法经济学研究会的专家学者出席研讨会。会议由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郝伟夫主持。

会上,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中明作题为“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的主旨报告。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歌雅,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董惠江,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斌,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副会长、大庆师范学院副院长王福友,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法治研究所所长王元庆,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袁晓波,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院教授郭丹,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振宏等8位法学学者分别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就民法典各分编体系制度创新、立法精神、时代意义、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等作了发言,并对如何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民法典提出了意见建议。

徐明在讲话中指出,民法典不仅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徐明强调,全省各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要充分认识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研究民法典,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推动民法典实施,为加快推进我省法治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贡献智慧和力量。一是抓好学习研究,夯实施行发展民法典的基础工作。要开展民法典与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的对比研究,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系统化操作指引;加强对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的研究,在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助力清理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深入研究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二是抓好宣传教育,引导帮助全社会学好用好民法典。要积极推动“双百”活动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育引导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向人民群众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帮助广大青少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抓好法律服务,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民法典知识培训,促进依法行政、完善政策执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优秀会员为企业提供诸如签约、融资和产权保护、并购重组等方面的专项法律服务,重点加强合同履行、工资、租金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供给,帮助企业依法依规复工复产,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针对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物业管理等热点问题开展答疑解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开展矛盾化解工作,运用民法典务实解决民事纠纷,促进人心安定、社会和谐。

会后,省法学会将对本次研讨内容进行梳理,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报》标准进行加工提炼,尽快报中国法学会和省委,使研讨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实践,发挥法学研究的理论先导和法治护航作用。

下一步,省法学会还将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安排,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组织省内民法专家组成民法典宣讲团,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在全省开展宣讲活动;二是利用网络传播平台,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民法典讲座,采取案例教学等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民法典普法;三是开展“民法典与法治黑龙江建设”主题征文活动,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撰写论文,为推动民法典普及和全省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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