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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推进执法监督、涉法涉诉信访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专题培训班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04 13:38:39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举办推进执法监督、涉法涉诉信访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专题培训班。欢迎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解读,中央有关会议精神解读

2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解读与宣传普及

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危机、管控危机、应对危机,法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4.如何规范和加强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怎样准确把握督办和协调案件范围,如何处理党的监督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

5.案件督办,执法检查,案件评查,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的报告备案,案件及有关政策法律问题的协调,执法问题情况处理

6.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政法队伍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度,重大敏感案件依法办理,涉案财物管理处置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深挖根治,重点整治,长效常治工作重点

8.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案件犯罪特征、证据标准,统一执法思想,有关法律法规解读与适用,涉案财产清查与处置,典型案例分析

9.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类处理,诉访分离,涉法涉诉信访的界定、诉与访的区分,哪些案件可依法申报终结,终结程序及终结后如何退出

10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违规违法上访、缠访闹访行为的处理及有关法律适用

11.政法工作“三同步”与新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应对及处置

12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及多元化解

二、主讲专家

中央政法单位、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地方党校和高等院校等单位有关专家教授担纲授课,并与学员现场交流研讨,就学员相关疑难问题给予现场解答。

三、参加对象

各地党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执法监督、涉法涉诉信访及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与业务骨干;各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与业务骨干;各地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与业务骨干;法学会有关干部。

四、时间及地点(共七期)

第一期 2020年10月1610月22 敦 煌(报到日期:1016

第二期 2020年10月2310月29乌鲁木齐(报到日期:1023

第三期 2020年11月611月12   成 都(报到日期:116

第四期 2020年11月1311月19 昆 明(报到日期:1113

第五期 2020年11月2011月26 海 口(报到日期:1120

第六期 2020年12月412月10   南 宁(报到日期:124

第七期 2020年12月1812月24 厦 门(报到日期:1218

: 根据各地疫情防控情况,培训时间可能会有调整。

五、相关费用

学习费:2400/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六、报名办法

1.请参加者提前将报名表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将于开班前寄发报到通知,详细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等事宜。

2.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63815509     传 真:01083813033

联系人:曹建华         邮 箱:zhongfapx@163.com

3.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156191     联系人:郭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咨询、举报及投诉电话:0106215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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