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现任领导
学会领导:
  • 会 长:刘  惠
  • 名誉会长:徐  明
  • 常务副会长:樊忠诚
  • 专职副会长:冷秀艳
兼职副会长:
  • 王福友
  • 刘亚辉
  • 齐作礼
  • 李亚兰
  • 时鹏远
  • 何衍春
  • 张  波
  • 张云涛
  • 张高成
  • 周  峰
  • 胡  东
  • 袁淑杰
  • 董玉庭
秘书长:郭大勇
公丕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底蕴
发布时间:2022-04-07 16:50:54 来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底蕴

公丕祥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观察法治历史、引领法治发展、指导法治建设。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要坚持大历史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放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来认识和把握,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历史智慧,把握其深厚历史底蕴。

  

从中国自身历史发展中走出的法治道路

各国国情不同,法治道路也不会相同。我们党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高度,“端起历史规律的望远镜去细心观望”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程,探索适合中国的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国情,注定了中国必然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从中国自身历史发展中走出来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

基于独特的历史命运。我们党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不是偶然的,而是由我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的。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中国形成了中华法系,塑造了独特法律精神,在世界法律文明史中独树一帜。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挽救民族危亡,无数仁人志士苦苦寻找救亡图存的道路,尝试了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制度模式,但都以失败告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为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进行不懈努力。我们党领导人民持续探索、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对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达到了新的高度。

立足独特的现实国情。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必须与本国国情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国情复杂的东方大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绝非易事。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出的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法治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同时,这条法治道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

  

蕴含丰富历史智慧的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中国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它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成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智慧。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们党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取得的重大成果。我们党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程,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不平凡历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科学把握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自由与秩序、安全与发展、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等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关系,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正确方向。

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和弘扬。在五千多年文明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产生了历史悠久的法律文化,形成了独特的法律精神,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历史文化滋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真谛和精华,深入研究中华法制文明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深入挖掘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的丰富智慧和资源,善于从历史文化中汲取营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彰显出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例如,中华法制文明有着丰富的德法共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赋予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新的内涵。

对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和运用。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从制定“八二宪法”到形成“八二宪法”五个修正案,从“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党不断总结和运用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开辟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谋新篇、开新局的实践中,对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进行科学总结,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继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我们党百年法治探索最重要、集大成的理论创新成果。

对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吸收和借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宽广的世界视野,把握人类法治文明发展大势,汲取各国制度文明与法治文明精华,把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内在地结合起来,开创了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局面。

  

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作出独特贡献

经过艰辛探索,我们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开辟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进程,融汇于开辟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历史进程之中。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不断丰富发展,成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内容。开辟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为人类法治发展探索新道路。一种法治模式是否管用有效,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本国国情,能否获得人民拥护和支持,能否带来政治稳定、社会进步、民生改善,能否为人类进步事业作出贡献。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创造“两大奇迹”、实现“中国之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中国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发展中国家走向法治现代化提供了全新选择,充分证明世界上并不存在定于一尊的法治模式,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法治道路。

推动中华法制文明焕发新生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所以展现出旺盛活力,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植根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所积淀的深厚土壤。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中华法制文明中承继精华养分,更加主动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实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融入鲜明的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展现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独特魅力,使中华法制文明在21世纪绽放出新的时代光彩。

开拓社会主义法治文明新境界。我们党深刻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经验,坚持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领导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开拓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境界。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闪耀着真理的光芒,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体现出真挚的为民情怀,具有鲜明的人民性;从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产生,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经过实践检验,彰显实践伟力,具有鲜明的实践性。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功实践,使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在21世纪展现出新的强大生命力。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


©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法学会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法学会 意见建议:hljsfxh@163.com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45号 电话:045158006132 | 黑ICP备14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