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第十七届东北法治论坛”和“第十八届辽宁法治论坛”拟于11月中旬在辽宁合并举办,具体由辽宁省法学会负责承办。按照中国法学会有关要求和第十七届东北法治论坛暨第十八届辽宁法治论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现将本届论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分论题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东北法治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二)论坛分论题
1.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理论研究
(1)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东北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标识性概念
(3)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标志性内涵
(4)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论框架
(5)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估体系
(6)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科学方法
(7)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
2.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东北地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域协作立法研究
(2)党政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证研究
(3)企业视角下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研究
(4)企业视角下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研究
(5)企业合规建设方法与路径
(6)司法机关助推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3.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1)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一带一路”建设的对策建议
(2)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3)推动东北一体化商事服务,推进“跨省通办、一网统管”
(4)东北亚航运中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问题
(5)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力国际物流中心建设
(6)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途径
(7)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跨国企业对中国投资
(8)外资准入程序简化法律问题研究
(9)东北地区有效应对RCEP研究
4.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1)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法治环境问题研究
(2)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法治建设研究
(3)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研究
(4)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5)数字经济犯罪治理问题研究
(6)平台经济竞争治理问题研究
(7)法治营商环境中人工智能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8)营商环境背景下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的发展与保护
(9)发挥数据要素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模式,提升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利用效率研究
(10)政务服务下沉,综合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务数字化法治保障研究
5.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1)在公共卫生事件中基层自治法律问题研究。
(2)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社会治理法律保障研究
(3)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营商法治治理研究
二、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1.字数。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8000-10000字。
2.格式。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论文关键词3-5个。
3.体例。用宋体小四号 Word 文本;标题层次为“一”“(二)”“3”“(4)”规则进行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三)质量要求
各单位要把好论文质量关,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
三、征文评奖
以中国法学会《区域法治论坛工作指引》和《征文评奖办法》为指导,各省区法学会对本区域征集论文进行初评,由辽宁省法学会汇总报中国法学会终评。
(一)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暨研讨会获奖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4个奖项, 由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组织终评确定。原则上,同一作者在论坛中只能获奖一篇。
参评论文在评选或公示期间,若被举报抄袭,在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经报中国法学会论坛活动协调小组同意,取消其评审资格或相关奖项。
(二)评优标准
参评论文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区域热点,突出实践特色,突出对策措施,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奖励方式
由辽宁省法学会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表彰决定和获奖证书,证书上加盖“东北法治论坛组委会”和“辽宁省法学会”印章。
四、成果转化
1.黑龙江省法学会深入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提炼出对我省法治建设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至少形成1-2篇高质量的《要报》素材,报中国法学会及省委省政府。
2.辽宁省法学会负责撰写论坛综述,报送中国法学会、论坛主办各省区法学会和有关部门,供领导决策参考。
3.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将汇总七大区域法治论坛获得一等奖的论文结集公开出版。
4.论坛组委会负责制作本届论坛获奖论文集或电子获奖论文集,印发与会人员和获奖作者。
五、报送要求
征文电子版请注明“第十七届东北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联 系 人:关 冰
联系电话:0451-58006133,17758811978。
电子邮箱:hljsfxh@163.com(“黑龙江省法学会”汉语拼音首字母)
黑龙江省法学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