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现任领导
学会领导:
  • 会 长:张安顺
  • 名誉会长:徐  明
  • 常务副会长:郝伟夫
  • 专职副会长:李  本
兼职副会长:
  • 王福友
  • 刘亚辉
  • 齐作礼
  • 李亚兰
  • 时鹏远
  • 何衍春
  • 张  波
  • 张云涛
  • 张高成
  • 周  峰
  • 胡  东
  • 袁淑杰
  • 梁  野
  • 董玉庭
  • 雒文虎
秘书长:郭大勇
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7 15:36:32 来源: 

(2022年6月)

自2016年以来,在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领导下,本着繁荣本省刑法学理论研究、推进理论实践双发展的宗旨,全体刑法学研究会成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省法学会五年间的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着力推动研究会会在龙江法治建设中有所作为。

一、政治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全面落实省法学会各项工作要求

刑法学研究会始终把政治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地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不断增强会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直积极落实、参加省法学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学习和宣传活动。研究会通过学术活动加强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刑法学理论研究,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将法学法律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贯彻到人才培养中去。研究会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学术会议、课题申报、评奖活动,落实省法学会工作的同时,严把政治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

二、研究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组织体系更加完善

始终致力于强化研究会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研究会积极支持省法学会的改革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分清主次、明确步骤,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全面落实。支持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成立扫黑除恶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参与完成了全国优秀裁判文书网上评选、全国优秀庭审网上评选等工作,自身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调研座谈工作、省法学会的征文活动等,与上级法学会、其他研究会的联系关系进一步紧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对研究会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努力提高研究会建设科学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作用,依托他们的工作资源和专业特长,推进研究会各项工作更好落实。三是疫情期间,通过线上专题学习、研讨等方式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帮助会员树立新思维、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增加一定数量的理事、常务理事,对一些研究能力较强、拥有博士学位的新近到我省工作的中青年同志,及时吸收进来,理事、会员人数增加20%,会员结构进一步优化,研究会理论研究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积极开展培训、教育等工作,深化刑法学理论研究

团结带领省内刑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全面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紧紧围绕我省“十四五”发展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效能等重点领域开展法律问题研究,研究会多名成员被聘为“营商环境”法律专家,研究会举办、承办、参与多个“营商环境”相关主题的学术论坛,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企业刑事合规实务论坛”,受到社会、司法机关、高校广泛好评。在参与法治黑龙江建设方面,围绕省政府、省政法委、省法学会等部门要求,推动国家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水平、扫黑除恶制度化等专项法学理论研究,董玉庭会长申获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高水平)项目“黑龙江地方法治建设基本问题研究”,秘书长丁玉翠主持并完成黑龙江省经济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黑龙江省提升司法竞争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对策研究”,研究成果之一《关于黑龙江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建议》于2019年12月11日被黑龙江省社联成果要报采用刊发。常务理事于文沛、陈晨等参加对省人大代表的建议进行第三方专家评估,获省人大人事委员会肯定。研究会将理论与实践结合,通过理论研究,把脉我省法治建设,结合实践,提升法治建设能力与水平,切实推动刑法学研究会理论指导作用。

四、学术交流紧密高效,刑法学理论研究活跃度再上台阶

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聚焦省委、省政府发展重大战略和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提升研究会的国际、国内影响力,推动研究会学术进步,促进会员创新能力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一是强化与中国法学会及其他省区市刑法学研究会的良好互动关系,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徐岱教授开展题为“受贿罪的立法发展进程与展望”学术讲座;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王志祥教授开展题为“贪污贿赂罪立法的修订方向:从厉而不严到严而不厉”等学术讲座。疫情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在线学术交流,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冯卫国教授作题为“社区矫正法的基本理念与制度创新”学术讲座。二是开展与国内高校与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常务理事陈晨老师依托黑龙江大学刑法学教研室设立“刑法学堂”青年学术交流平台,共举办3场学术交流活动;疫情期间,设立“云际读书会”,联合大连海事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师生进行在线读书交流。三是依托黑龙江大学刑法学科,发挥黑龙江省在中外文化交流中的特殊区位优势,积极拓展与俄罗斯、韩国等国家的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渠道。邀请韩国高丽大学金日秀教授开展题为“韩国刑法中的被害人承诺问题”学术讲座;与俄罗斯远东国立大学等签订学术交流协议,派出学者到俄罗斯西伯利亚联邦大学等进行国际访学,发展与俄罗斯权威法学学术期刊的紧密协作,提升研究会的国际影响力;联合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与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共同举办主题为“东北亚地区未成年犯罪对策”的第五届东北亚刑事政策论坛,开展区域刑事法治研究,促进我省刑法学界在国际刑法舞台上发出声音。四是以刑法学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为核心,积极整合优质学术资源,开展高质量的学术研究,保持研究会原有学术与实务优势,产出更优秀的科研成果。五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战略部署,结合刑事法律研究特色,发挥中俄、中日、中韩刑法比较研究的优势,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一带一路”国际经贸合作,提供法学支撑和法律服务保障。六是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全省法学研究优秀论文评选”和“东北法治论坛”等活动,组织本研究会的法律工作者围绕法治黑龙江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撰写高质量的论文、调研报告。七是围绕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等目标任务,深入调研论证、建言献策,为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八是及时将优秀法学研究成果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应用于法治实践。会员主持、参与完成的多项智库成果被司法实务部门采纳并获各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九是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获批多项高水平项目。其中,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重点项目1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俄文)1项。会长董玉庭教授《司法体制改革中必须注意的四种关系》一文,被省法学会评价为“对促进我省乃至全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与实践应用”,并以中国法学会成果要报的形式,进行成果推广和转化。十是主持完成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10余项,主持完成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研究项目4项,这些项目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反腐败立法、司法与法律文化、龙江司法文明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研究特色和优势。

五、服务龙江立法与司法,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相关会议精神的同时,研究会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发挥纽带作用,推动理论和实践进一步走向结合,集合力量克服立法与刑事司法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在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针对2016年发生的森耀律师事务所案件,应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实际需求,在案件性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了积极指导,助力提升刑事司法质量。积极为地方立法服务,丁玉翠等参加《大庆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专家咨询,参加哈尔滨市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等PPP项目的“两案一评”等工作,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一些会员积极参加省、市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成为我省刑事司法及相关领域的重要专家,为基层实务部门提供有效、值得信赖的专业服务。陈晨老师受邀为全省公安干警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同时成为“网络安全法”宣讲讲师,开展《网络安全法》的普法宣传活动;应我省各级党政及司法机关、大型国企(如哈尔滨机场、省农行)等要求,会长董玉庭教授等应邀进行多场有关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疑难问题等报告和讲座。

在这五年当中,刑法学研究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发现其中的一些不足之处:第一,科研成果的创新力度不强。第二,学术交流的广度不够。第三,学术提升有进一步加强空间。第四,人才规划不够合理。这些不足在未来工作中需要着力克服。

总结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查找工作缺点和不足是刑法学研究会未来工作更上一层楼的基础。刑法学研究会必须以更高的学术研究程度贡献龙江建设,必须以更加务实有效的专业咨询意见服务于龙江建设,必须以亲力亲为的司法实践助力于龙江建设,更好地履行刑法研究会的职责和使命。


©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法学会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法学会 意见建议:hljsfxh@163.com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45号 电话:045158006132 | 黑ICP备14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