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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22-09-07 12:10:23 来源: 

9月7日,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加格达奇区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地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地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李本代表省法学会致贺信。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何培信出席会议,65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何培信当选为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会长。

李本在贺信中指出,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地委提出的加快推进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投身地方法治建设实践,在政治引领、咨政建言、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何培信会长就全区法学会工作提出要求。他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组织引领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推进林区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担当意识;繁荣法学研究,紧紧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智囊团”作用,拓展法律服务平台渠道,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提出执法司法建议,开展课题研究,为法治兴安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认真履行法学会职能,结合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强化基层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拓展活动渠道,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服务管理机制,推动基层法学会建设,不断开创我区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推进林区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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