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日益横行肆虐的网暴,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行,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有的甚至造成被害者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已经到了非出重拳惩治不可的程度!
法治,有无疆大爱,也有雷霆之怒。征求意见稿明确自诉转公诉、公益诉讼等制度,明确要求特定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协助调查取证,明确在网暴案件中可依法适用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之外,明确了不同网暴行为的罪名和入罪标准,高高祭起刑法大旗。这些正义规定对网暴行为形成了雷霆万钧的打压态势!
我们有理由相信,政法机关高调出手,法治力量一定能震慑住网暴这样的邪恶势力。但治理网暴,不能只靠政法机关,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也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首先,主流媒体要做相关法律规定的积极传播者、模范遵守者。反网暴法律只有让广大网民广泛知晓,才能得到普遍遵守。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压舱石”和“定海神针”的作用,绝不做网暴的帮凶,要用主流价值观和法治思维理性分析、甄别新闻事实,引导网民依法理性发表意见。
其次,主流媒体要发扬斗争精神,勇于鞭挞、批判网暴行为,支持受害人积极维权,支持、监督政法机关依法办案,为形成打击网暴的社会合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再次,主流媒体要特别关注网络平台法律责任的落实。重点监督网络服务提供者基于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目的怠于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
最后,主流媒体要积极宣传惩治网暴案例,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