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黑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东部片区经验交流培训会在牡丹江市召开,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李本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李本讲话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在大连召开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七个市级法学会就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实情况作经验交流发言,并围绕我省市县法学会“两个指引”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意见建议进行了座谈研讨;大庆市、宁安市介绍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示范点和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日强致辞
李本对我省东部片区各市、县法学会贯彻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做出的努力和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正确理解在法学会系统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机制;要正确理解《黑龙江省市级法学会工作指引》《黑龙江省县级法学会工作指引》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指引”,及时研究解决在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升工作质效,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高质量发展。
省法学会秘书长郭大勇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任务。提高站位、科学谋划、有效运转,深刻认识在法学会系统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重要意义,建设符合地方特色、彰显职能作用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作出更加突出的贡献。要进一步发挥优势。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效果导向、突出担当作为,坚持有的放矢,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优势,集中力量议大事,把化解疑难案件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不断开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新局面,再上新台阶。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脚踏实地干事创业务求实效,发挥优势、体现法学法律工作特点,善于以新思路、新办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形成更加广泛的工作合力,积极稳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