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李本带队赴鹤岗市兴安区法学会督导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实地调研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坐诊室,详细了解首席法律专家人员组成及各项工作制度建设、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模式和运行方式等情况,查看调解案件卷宗,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兴安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实情况汇报和有关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兴安区法学会汇报了“上门坐诊,唱响法治良方”的工作经验,来自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代表作交流发言。
李本对兴安区法学会积极主动贯彻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要建好用好法律咨询专家库,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法律咨询专家积极性,以有为谋有位。二要积极融入法治建设实践,为解决最盼最忧最急法治问题提供有效智力支撑。三要注重总结提炼经验,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工作的影响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立得住的经验做法。
省法学会调研组还先后到鹤岗市法治建设红色基地、市检察院、兴安区政府、工农区团结路派出所、向阳区法院等实地调研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