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东北林业大学召开。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冷秀艳,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海鹏,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彦杰,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朱文玉以及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70余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黑龙江省法学会指导,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黑龙江省生态法治学术交流基地承办。
经大会选举,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王宏巍教授当选为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陈秀萍、徐永飞、刘慧萍、孙磊、王蕴波、龚春刚当选为副会长,范俊荣当选为秘书长,荆珍、孙巍、张昕当选为副秘书长。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冷秀艳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捍卫法学领域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二是要积极投身绿色龙江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三是要努力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化水平。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工作任重道远、学科建设前景可期。希望环境资源法学工作者能够深化法学理论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工作,为实现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海鹏在致辞中表示,东北林业大学注重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长久以来关注法学专业的发展,并在生态法治建言献策方面成绩斐然。希望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学者使命,发挥法学研究功能,为绿色龙江建设提供新思路、做出新贡献。
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新任会长王宏巍教授表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国家法治建设要求,开创学术研究新气象。研究会全体成员将铸牢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基础,积极服务环境法治实践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绿色龙江持续贡献法治力量。